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奋斗在五代末 > 第三十一章 劣酒
酿酒皆属于犯罪,按照此时律法,凡私人酿酒超过五斗者,以死罪论处。
    杏花脚店在洛阳城内,店内的酒自然是从洛阳官府手中购得,官府一般不会在酒中掺水。
    李延庆手中这碗掺水酒,要么是店家的“杰作”,要么是店家从私人酿酒者手中购得。
    放下酒碗,李延庆吩咐李石道:“味道确实不对,你去叫店家出来。”
    未多时,一名身着褐衣、穿着围裙的微胖中年男子跟随李石来到院中,他便是杏花脚店的店主。
    “这位官人,可是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男子两只粗糙的手紧紧攥住围裙,嗓音紧张到发颤。
    这中年男子看起来胆子很小,那为何会有胆量卖掺水酒?李延庆看了眼酒盏,转头问道:“你这酒,可是从洛阳都酒务处购得?”
    都酒务,便是各州官府负责酿卖酒曲、征收酒税的衙门。
    男子微微撇过头,不敢直面李延庆,低声回道:“这黄酒,是店中最好的酒了。”
    见男子答非所问,一旁的张谦和站了出来,他早就看这破脚店很不爽了。
    张谦和一个健步跨到男子面前,板着张脸,厉声问道:“这掺水酒,到底是不是洛阳都酒务贩出的?若是都酒务的酒,我们自会给你寻个公道,可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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