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济上推行屯田,“务农植”,盐铁官营,他从各方面整顿法纪,革新政治,抑制豪强,有效地加强了蜀汉中央集权统治秩序。
2、
“科教严明,赏罚必信”。诸葛亮在《赏罚》中说:“禁令刑罚,所以成心”,“赏以兴功,罚以禁奸”。他认为法令刑罚是治国的重要工具,可震慑人心,劝善规恶。他说:“经常之法,
规矩之要”。如何掌握和发挥这一工兵作用,诸葛亮主张“有忠于国”(《与群下策》)反对“竖私枉公”(《兵要》)。他认为“赏罚不明,教令不常,
以私为公”,“人有二心,其国家危殆”(《赏罚》),影响到国家的存亡。所以,诸葛亮在治政洽导中,‘开诫心,布公遭,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服罪输情者虽重必释,游辞巧饰者虽劲必戴”(《诸葛亮传》),并建议刘禅要“陟罚撼否,不宜异同”,“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出也”《前出师表》。他“赏不逾时”,“刑不阿贵”。萱恢出使东吴有功,回国后“未满三日,辟为丞相府属,迂巴郡太守”
《萱恢传》。甫将军李严受刘备托孤之重,诸葛亮发现他两面三刀,破坏了北伐,即上表贬黜。他在《赏罚》中明确说:“赏罚不避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