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畴。那么很显然,少数民族语言、甚至外语的音乐作品,也是可以具体视情况纳入的。(毕竟,有的少数民族人数太少,其音乐作品的受众基数实在可怜得不好意思算作“流行”)
一般而言,粗略以中国人口15亿总数计,如果一首音乐作品的受众起码100万,或者保守估计在1000万左右,就可以纳入讨论范畴。(另外,如果本身没有在中国广为流传,但是被翻唱为中文歌而流行,那么原作自动可以纳入讨论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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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流行音乐,最早明确可查并系统整理的,也许是《诗经》。
“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由于时代技术的限制,文字的传承在古代远比音乐传承要容易,所以中国的艺术发展史上,文字的成就甩了世界几条街,但音乐方面却没有特别的突出。所以,自古以来,中国历代的流行音乐,今人得以见到的,绝大多数是文字形式的歌词。
而在当时被作为歌而唱出来的唐诗,我们并不知道唐人是怎么唱的;代表曲调的宋词的词牌,我们也只能知道词牌名,却难以考据具体的旋律。而等到明代,中国皇室率先发明十二平均律了,当时中国的流行音乐和世界其他文化圈相比,并没有显著的长短差距。然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