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有城市管理执法局,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有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可见各地的思路和用意都不相同,相对执法和集中执法的权限极不清晰,那么长期发展之后怎么定性也是问题;四,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建立之初,所面对的任务庞杂,卫生、秩序、交通、道理、噪音、粉尘,等等与城市相关的都在管理,但相对来说也比较好管理,比如乱贴乱画问题,门面匾额规格不一问题,这处理起来相对简单,只要加强管理就可以解决,但随之而来的占道经营问题,城市拆迁和维护问题,市场管理问题,这些都需要于法有据,而且都需要刚性的执法和强制措施,这些都没有,即没有规范城管执法的监督管理法,也没有支撑其执法的法律依据,请问出现纠纷或暴力执法或暴力抗法,怎样保护各方的利益和安全。
洋洋洒洒的提问不但有的放矢,而且针对要害,完全打乱了论坛的部署,结果自然是副省长竭力解释,可面对绕不过去的问题省长也无法解释,用省长的话,很多问题我们也在探讨,可矛盾似乎无法调和,而且省长词穷后也只能是语重心长地忠告:“年轻人,你没有在基层工作过,不知道基层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具体问题,很多事情站在理论的角度是不可能有结果的。”但尽管省长对年轻学者采取的是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