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高横杆后,均应丈量高度,创造新成绩时,应在过杆后核实高度。?丈量高度时,须使木尺与地面垂直,从地面与横杆上沿的最低处计算高度。以一厘米为最小丈量单位,不足一厘米者不计。
放置横杆时,裁判员应每次做到:?1横杆两端各离立柱至少有1厘米的空隙。?2横杆的各个面应始终朝着各自原定的方位。
其他运动员在最后的高度上均已失败,只剩下一名运动员时,横杆提升的高度,必须征求该运动员的意见之后确定,直到该运动员在最后高度上失败或弃权时为止。?注:此规定不适用于全能运动项目。
比赛进行中,不得移动跳高架。如裁判员认为起跳区或落地区已不适于比赛,可等候全体运动员都试跳完毕该轮次后再移动
跳高运动员可在助跑道上放置大会提供的标志,也可在横杆上搭放小手帕或类似物品作为目标。
根据国际田联竞赛规则第171条“跳高”规定:跳高比赛的名次根据每名运动员最好的一次试跳成绩进行排定,如果出现选手最好成绩相等,需按以下规定评定名次:第一,出现在成绩相等的高度上,试跳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第二,如成绩继续相同,以试跳失败次数比较少者名次在前;第三,如成绩仍然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