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
在只剩1名运动员或出现成绩相等之前,每轮之间横杆的升高不得少于2厘米。在全能跳高比赛中,横杆升高应自始至终为3厘米。?比赛开始后,运动员不得使用助跑道或起跳区进行练习。
运动员必须用单脚起跳。?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判为试跳失败。
1试跳中碰掉横杆者。?2在越过横杆之前,身体任何部分触及立柱之间、横杆延长线垂直面以外的地面或落地区者。
注:运动员在试跳中,若一脚触及落地区,而裁判员认为其并未从中获得利益。则不应判为试跳失败。
比赛时,运动员可以在规定的起跳高度以上的任一高度开始起跳,也可在以后的任一高度上决定是否“免跳”。在任何高度上,凡连续失败三次,即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在一个高度上,第一次或第二次试跳失败后,均可请求“免跳”,但在下一高度上试跳的次数,只能是在?前一个高度上试跳失败后所剩余的未跳次数。?在某一高度上已经请求“免跳”,则不准在该高度上恢复试跳。?第一名成绩相等决名次时不能免跳。
每名运动员应以其最好的一次试跳成绩,包括第一名成绩相等决名次的试跳成绩,作为其最后的决定成绩。
每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