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人的李世绩所持的态度,让太宗意识到,薛万彻已经招了众怒,若不加以惩处,难以服众,于是将他免职发配到了边关。
薛万彻前去边关之时,已经是贞观二十二年(公元648年)十月,次年五月太宗驾崩。六月初一,李治即位,大赦天下,薛万彻因此得以回返长安。永徽二年(公元651年),薛万彻被授宁州(治安定,今甘肃宁县)刺史。
由此可以看出,薛万彻虽然被处罚,但却没受什么苦。差不多是刚到象州就开始启程返回长安,到长安没几个月,就再次当官了。
为什么要从这件事说起呢?因为“房遗爱谋反案”中,导致薛万彻被定罪的主要原因是:“表示了对朝廷的抱怨”——多么惊人的相似!
案件中,关于薛万彻的案情,是这样的:永徽三年(公元652年),时任宁州刺史的薛万彻入朝觐见,与房玄龄之子房遗爱关系密切,谈话中,薛万彻再次表示了对朝廷的抱怨,而且说:“今虽患脚,坐置京师,诸辈犹不敢动。”房遗爱对他说:“若国家有变,我当与公立荆王元景为主。”不久,事泄,薛万彻被捕,但拒不承认,后来房遗爱出面作证,薛万彻这才伏罪。
抱怨——不承认——被当面指证——认罪,薛万彻怎么一点记忆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