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动用宗法或者乡规,很少请官府介入断案。所以,被寄托田产的族人,虽然名义上拥有田产,但从没想过靠打官司真正拿到手。一旦跟主家闹翻,在官府介入之后,田产或许能得到,却要被族人和同乡排斥。”
赵瀚也不痛恨这种现象,只说道:“吕宋的汉民太少,今后慢慢来吧。”
再过二十年,吕宋的汉人繁衍得更多,就可以着手处理此事了。到时候,全面清查田亩状况——没有在官府登记的土地,直接收归国有。寄托在别人名下的田产,官府登记是谁的名字,就按田册把土地判给谁。
毕竟属于殖民地,田政不能跟本土一样,那会极大阻碍殖民地的发展。
但又需要限制土地兼并,每人顶多拥有一百亩地,一户十口最多拥有一千亩地。超过十口人,就要分家分户。超过一百亩地,也不强行收走,只是阶梯式增税。
如果不加以限制,就会造成两种后果:
第一,殖民地的土地兼并严重,出现许多海外大家族,最后甚至能控制地方,不把殖民地官员放在眼里。直至,闹出殖民地独立运动!
第二,不抑制土地兼并,那么殖民地的大地主,首先想的不是如何开拓,而是想着如何兼并同胞的土地。毕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