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了族里,之后马山的兄弟便带着妻儿和马山留下的一双幼儿连夜离开了小山村,此后再也没有回来过。
而甘才明的双亲兄妹也在事发一个月后,忽然之间悄悄离开了临河村,此后也并未再离开过。
其实一般情况下,若某一地发生了命案,无论是受害方还是凶手的亲眷,再事发后变卖家产远离是非之地免受旁人口舌都是无可厚非情有可原的事情。
然有趣就有趣在,这些案发前后的琐碎事件并不是直接记载在官府卷宗上的,而是另外书写了一份备录就与这份卷宗夹杂在了一起。
一桩七年前带着点桃色意味人命案,即便当时在当地掀起过波澜也不至于在案子已经了解了足足七年后还被人送到了麓山郡的郡府内,且即便是刘守正有习惯浏览麓山郡管辖范围内所有县镇的案宗,那么这些案宗也应该是出现在府衙前院的库房内才对,而不少单独出现在后院的私人书房里。且还不仅仅之留了卷宗,还将案件前后始末详情都备录的这般清楚。甚至与将死者马山从前在刘家做工的时日,又因什么缘故忽然又辞去了刘家的活计,回村种田都有记录。
更有意思的是,这备录内还记载了,马家从前的日子过的也没有比甘才明家好多少,可以说马家真真发迹就发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