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了个心眼儿,他琢磨着,这个子虚乌有地弹劾状不一定行,怕直行上奏圣后会怪罪于他。
所以,这货都没直奏武则天,而是走正常程序,送到觐奏院,准备一级一级的往上报。
结果,这张弹劾状在路上走了十来天,武则天还没看着,就先攥在了最不该看的人手里。
按照大唐的政府流程,地方官员的奏折,要选送到觐奏院由文吏初步分拣,再按照所奏公务的大小,小事则按种类分捡六部直接处理,只有大事才会酌情上呈武则天圣裁。
这种不疼不痒的弹劾状,哪用得着武老太太亲自烦心?
文吏搭眼一瞅,就直接扔到了专管此项的监察院那一堆里。
可是,监察院谁是老大?
御史中丞来俊臣啊!
此时,来俊臣手里有三张纸——两封公文奏报、一封私信。
公文都来自房州,一份是王弘义的。报房州大令孙宏德勾结山南道别驾吴长路,骗税合商,意图谋反。
私信也是王弘义的。求请兄长帮忙除去孙吴二人,到时所得资财,半与来公。
来俊臣眉头紧皱,沉吟自语:“弘义这次,有点不合适宜啊?”
孙宏德还好说些,关键是这个吴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