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龙兴华夏 > 二百七十章 前车之鉴
义哲怒道,“要我休弃额绫,万万不能!”
    “大人可知。休妻与否,尚是末节。”徐润道,“这逼大人丁忧守制一项,才是真正的杀着!”
    丁忧是中国古代传统丧礼。指遭逢父母或祖父母之丧。按照规定丁忧期间要全身心伤痛、思念亡故之人,不可以工作、不可以听音乐食酒肉、不可以近女色。要穿布衣草鞋、要在父母坟墓前盖草舍陪伴父母。史书上常常有称赞孝子丁忧期间呕血三升、三日则枯瘦如柴的章,夸张与否,无从考证,但以此可看出中国古代社会的道德标准和伦理要求。但道德规范只是在意识形态层面,而具体将丁忧制度强制执行实施的,则来源于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以及政府的硬性规章。历朝历代都对品官有因父母丧要弃官离职的制度。
    丁忧可以说是儒家化的特殊产物之一,这种制度来源与孔圣人的守孝三年的“仁”。西汉初,高祖刘邦开始重视利用儒家学术树立帝王威信,但儒家的地位还不高,后来又遇到汉初的“老黄时期”,直到武帝独尊儒术,儒家学术及儒生才开始翻身,西汉政府明规定在朝廷供职人员丁忧三年,至东汉时,丁忧制度已盛行。魏晋世风弥华,人常常作出异于常理的事情,但丁忧一事仍然延续。司马昭就大力提倡孝道,就连放荡不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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