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她之所以不带羽绒服,因为她去的不是沈阳,是澳门。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敢解围,生怕一句话说错引起陈言怀疑。 我们三人在小小的房间里沉默着,西装革履的陈言,一脸病容的白露, 还有我。
最后陈言叹口气,把刚系上的领带解下来扔在椅背上:“我在家陪你吧——要不要喝陈皮梨汤?我小时候咳嗽,我妈总给我煮陈皮梨汤。”
“你这人情做的,要吃什么喝什么,还不都是我自己动手吗。” “我就不能照顾你一次吗?别的不会,这个还行。” “哼,突然这么有良心?”
“你不是也陪我吃过白水煮面?” 陈白露不说话了,低头把手里的纸巾撕得一条一条,半晌说:“走吧,我陪你去开业典礼。”
陈白露回卧室换衣服,陈言背对着我系领带,镜子里他的脸棱角分明。自从他从家里搬出来,我已经绝少见他穿着正式的样子。
我鲜衣怒马的少年啊。 我也很久没听他讲过英语,那字正腔圆的伦敦音,是我听过的最美妙的口音。 “你老盯着我看什么呢?”陈言没回头,说。 “你后脑勺挺好看的,行吗?”
“行。看够了吗?”
我撇撇嘴。 陈言转过身来,一脸笑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