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商人的负担并不轻。钱都去了哪?大多花费是消耗在各种“明规则”和“潜规则”上了。
革命军抽的税明面上看着是重很多,实际上就是把某些“潜规则”明规化,做到征税有法可依,减少那种灰色领域。
而且他们若用农工商钱庄发行的纸钞交税,也免去了火耗陋规。
“火耗”制度起于明万历年间。碎银熔化重铸为银锭时会有一些损耗,因此在征税时就会提前多征一部分。
各地加征额度没有定规,加正税的百分之十已经足够多了,可有些黑心官会弄到高达百分之四五十。
多出来的自然被层层贪污了。
用一个笑话打比方——
巡抚去京城开会,会议上三令五申强调:除了朝廷规定的款项,各省不许私自增加任何乱收费项目!
巡抚回省给一众知府们传达朝廷精神:除了朝廷和省里的款项,各府不许私自增加任何乱收费项目!
知府再给所有知县传达朝廷和省里的精神:除了朝廷和省里的、府里的款项,各县不许私自增加任何乱收费项目!
知县再回去传达给乡镇:除了朝廷和省里的、府里的、县里的款项,各乡镇不许私自增加任何乱收费项目!
乡镇又回去给里长传达:除了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