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心,他亦然背起了背包当上了北漂。他在团里唱的是民族,去外面唱的是流行。他来到北京,先是在酒吧里,还有一些小剧场表演。后来认识了一个比较欣赏他的老板,两人合伙弄了个制作公司,正式开始了北漂淘金之旅。他知道自己是有瓶颈的,他创作的东西目的性太强总是给人一种乏味的感觉,嗓音是扎实的,外表是浓眉大眼的,但都缺少个性,缺少那种独特的狂野或忧郁的气质。他敏锐的商业触觉感知到把自己包装成商品,销路是有限的,于是就开始寻找其他潜在的畅销品。
宁浔就是他探知到的众多潜在畅销品之一。他没事就跑酒吧,找苗子。宁浔就是这么让他找到的,不过等他出差回来,准备好谈合约时,宁浔不在那了。于是他就三顾茅庐到魂翼的京郊基地去请,他用他娴熟的吉他技法来展示他的音乐梦想,一个月后,他的狂热打动了二十三岁的宁浔。那个时候,用音乐逃离现实的宁浔碰到了一个对她、对音乐都很狂热的人,她心里的雪逐渐化了。年少时候仅凭诗歌定终身的傻劲让她付出了七年的青春还有大好的前途。在重重地跌了一跤之后,有个人还肯这样欣赏她,让她重新感到了自己的价值。王志华和小郝在闹哄哄的大食堂里的举案齐眉曾经让她腿软,不过后来在音乐制作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