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衷心谢谢你,弟弟。还有,不要再把卖歌的钱和版税往我这送了。你哥我不用。你用这些钱照顾好你自己和宁浔就行了。”
王濛和宁浔的缘分也起于慧姐的那间小酒吧。宁浔喝醉那天弹钢琴的男孩就是他。他与王志华在同一所大学,那年他研一,业余出来弹弹琴赚点生活费。宁浔留在酒吧后,他俩组了乐队。他们都会弹吉他。王濛喜欢轻松的曲风,而宁浔喜欢深情的。虽然喜欢的风格不同,但是他们脾气相投,宁浔比较简单直爽,王濛比较没心没肺,两人相处得很舒服。王濛打小就比较喜欢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后来就和宁浔一样做起了全职歌手,一起加入了魂翼,再后来又一起加入了吕尚的公司。王濛喜欢音乐,是因为它可以把他的灵魂带出受诸多困扰的身体。细说起来,王濛觉得自己从小到大所受的诸多困扰都来自于自己老娘的执着。
“爸!爸!啊啊啊……看看我啊。爸……”
一波哭嚎又要将走廊震裂,这已经是今晚第三拨了。他的眼泪也跟着流干了。想着他妈昏迷毫无反应的样子,他就忍不住蜷缩成一团,就好像前一秒还挤在母猪旁吸奶的小猪,一下离了□□一样。他一边无声痛哭,一边张着大嘴喘气,鼻孔早被堵住了。人怎么说倒下就倒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