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9日-17日
我不想浪费更多的时间,决定自己聘请一位律师。我看过一两个电视剧,里面说一个犯人能请不止一个律师,不然哪有“律师团”这个词。我希望自己请的律师能做两件事情,第一,尽快进入看守所见见易续,看看他的身体情况和精神情况。第二,找到易续女朋友的代理律师,与之合作,集聚两人的智慧和力量,一起帮助易续,我会以老同学的身份出现,见见那位传说中替代了我身份的女孩。见到真人之前,我始终不能相信,易续会那样对我。
我上网找到了十位律师的联系方式,网上还有《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我看了下价格,侦查阶段:500—5000元/件;起诉阶段:1000——5000元/件;一审案件:2000——9000元/件。按最高标准,一万九我能负担得起。我一一电话联系约定了见面的时间。
周六一大早,张衣扔过来一摞费用单——住院费,医药费,的士费,伙食费,买矿泉水的钱,还有我没一点印象的一卷卫生纸的两块钱,以及从医院坐公共汽车回来的一块钱。她让我马上网银转账,刻不容缓。
有四家公司先后通知我被录取了,让我去上班,我都婉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