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住白衣教教众之心,怀柔之策促使其他头脑自归案,二来用他们引蛇出洞。辑查在逃脑骨干,一旦这些人都缉拿归案之后,肯定会依律株连追究家人族人的。对妖教朝廷绝对不会姑息迁就!要铲除就绝对会除根,不会留下他们家人子孙为后患!”
历史上,宋朝为了维护中央集权统治,十分注意打击秘密宗教活动,也就是当时所称的“妖教。”其中就有后来名声显赫的“白莲教”的前身“白云宗白莲社”和“白衣道。”此类组织当时很多,被朝廷统称为“吃菜事魔”。皇上颁布了一系列惩治妖教的敕令。明文规定:“诸吃菜事魔或夜聚晓散传习妖教者绞;从者配三千里;妇人千里编管。托幻变术者减一等,皆配千里;妇女五百里编管;情涉不顺者绞。以土不以赦降原减,情理重者奏裁。非传习妖教。流三千里。许人捕,至死。财产备赏,有余没官。其本非徒侣而被诳诱,不曾传授他人者各减二等
宋朝法令对“吃菜事魔”罪的惩罚非常重,对罪犯的家人株连科刑,即使“不知情。亦流于远方”对从犯的惩罚也非常重。就算是从犯,也要刺配三千里!即使是对被诳诱者,也要科处徒二年半。另外,鉴于加入这类组织的很多是妇人,还第仁次把女性作为犯罪主体写入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