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台不能独自做出决策。
二是罢免有过失的两千石以上大吏。在光武皇帝以前,州牧监察奏报两千石大吏不称职者,需要有三公府派掾史核查后才能罢免,但光武皇帝把这个权力抢走了。
三是听取和处理上计事宜。郡、国每年终(或三年)要派属吏带着
“计薄”(记载户口增减,盗贼多少等情况的文书)到京师汇报,听取朝廷的意见。
这件事本来是司徒大人的事,但光武皇帝也把它抢去了。结果外朝大臣对各地郡国的情况一无所知,三公大臣想处理国政都无从下手。
为了让官制中的这些突出矛盾得到妥善解决,从而实现皇权和相权的制衡,长公主府、大司马府、大将军府曾数次合议,继而提出了四公同领尚书事的决议,以求外朝和中朝能够互为统属,互相牵制。
但事实是,外朝大权独揽,中朝形同虚设,皇权受到了严重制约。天子在长安虽然无权过问政事,但一帮大臣当时为了对抗董卓和李傕,教授了天子很多制衡之策和从权臣手上夺取权力的办法,天子因此深知皇权集中的重要,对维护自己的皇权也颇有心得。
他知道权力只要全部集中在自己手上,才能像孝武皇帝、光武皇帝一样,做自己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