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卷 乱世豪雄篇 第六章 成事在天 第二十一节(4/20)
彻底消灭内朝显然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切实际的。内朝要建,内朝的宦官要严格依从大汉律,禁止参政,否则将予以严惩。
而要做到这一点的关键就是要制衡皇权,也就是说,天子要把夺去的相权还给三公,还给外朝。
宦官和外戚干政的主要来源是因为皇统继承一事随着皇权的增大,逐渐变成了皇帝的家事。
皇统继承不是皇帝的家事,而是国家之事,应该由皇帝和外朝共同处理。
只要外朝权大,则宦官和外戚干政的可能将大大减少。外朝权大,最不利的情况就是君弱臣强的时候,强臣往往会演变为权臣,而权臣祸国,自古以来比比皆是,所以外朝的相权必须要得到强有力的制衡。
制衡的关键就是中朝权力的扩大。孝武皇帝时,昭宣中兴时,光武中兴时,都是中朝权大,皇权集中,继而天下安宁,国家强盛。
所以外朝若再想象过去大秦朝或者本朝早期一样拥有强大的相权,也是不现实的事。
但中朝的权力必须受到限制,也就是说,尚书台必须要交还本该三公拥有的权力,其中最主要的是三项大权。
一是议政,国政必须由皇帝、中朝官和外朝官合议决策,皇帝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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