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尽量防止最后被“小狼狗”们,拖入口角和斗殴的泥潭,没有保留证据和目击者,那样你去了派出所也只会被和成稀泥。
别指望什么小事,都会有警察给你调查清楚,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证据不清晰立案都很难。
那么如果遇到寻衅滋事者脑子不好,或者喝酒撒泼,为了显示自己活得像个有面子的黑老大,过度使用暴力导致事态恶化了呢?
譬如昆山事件当中。
当你手无寸铁面对欲致你死地的歹徒时,只要对方没有放弃害人的歹意,无论对方是仍旧手持利刃,还是暂时手滑了~~~都应该坚决、果断、立刻反杀,目的就是为了彻底中止对方的违法侵害。
法律是文明社会中,人与人维护社会体系所签订的神圣契约。
它未必绝对公正,但确是人类一定程度上的最后底线。
在一个人被害的过程中,如果不去行使保护自己的权利,那么你就放弃了自己保护自己生命权的正当权益,这是法律赋予遵纪守法者的基本人权和尊严;但正当防卫的行使条件,仅仅是针对正在违法作恶者。因为这种时候,对方正在违法剥夺他人生命权,也就等于放弃了自身受法律保护的生命权。
事后报复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