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4年),清**任唐绍仪为全权议约大臣,赴印度与英国代表谈判西藏有关问题。进入正题后的唐绍仪态度强硬,力主废除英藏签订的《英藏条约》。因为这个条约撇开了主权的中央政.府,英方与中国地方政.府签署的条约是不合法的。会上虽未能完成预定的废约目标,但说服了英方代表弗利夏,承诺把唐绍仪的意见和主张带给英方决策层,谈判取得初步成果。 由于他坚持维护国家利益,运用灵活的外交手段,力主推翻英国与西藏地方政.府签订的所谓《拉萨条约》,挫败了英国妄图将西藏从中国领土中分割出去的阴谋。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4月,经过几番激烈谈判,最终唐绍仪和萨道义代表中英两国政.府,签订了《中英新订藏印条约》,废除了两年前英藏双方签订的所谓《英藏条约》,使英政.府承认西藏是中国的一个地方政.府,属于中国领土。
在腐朽的晚清政.府被迫与西方列强签订一系列丧权辱国不平等条约的背景下,这不能不说是一次少有的外交胜利。虽然英国取得从印度架设电线通往西藏已开商埠的特权,但也不得不承认中国对西藏的领土主权。
唐绍仪在西藏问题谈判中的成就,使他晋升为外务部右侍郎。
此后,唐绍仪参与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