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atm机的收据,我知道他是工商银行的卡,并且掌握了他的卡号。
通过修复一只故障u盘,我知道他开黑车拉活儿,每个月的进账够我捡6个月的破烂儿;我知道他喜欢谍战剧,并且疯狂地喜欢女人内裤;我知道他有个女朋友,在蓝天宾馆的客房部当服务员,她和白沙住在同一个小区……
通过观察他的窗户,我知道他每晚1点多才睡觉。
通过观察他出入的时间,我知道他总是中午出去,半夜回来。他不爱运动,不爱养花。 通过他丢掉的一些复印件,我知道他有三张身份证,照片是同一个人,名字却不同,地址也不同。不过经过分析,我认为他真实的户籍应该在昆明……
他不认识我,我却认识他。
有时候,我在小区里遇到他,心里不由自主地跟他打招呼:白沙,上班去啊?
他目不斜视,骑上自行车就走了。
这天夜里1点多钟,他回来了。我知道今天他去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了,早晨,他扔的垃圾里有一张便签,写了备忘。
他回家的时候,我正在垃圾筒旁拆一只断了腿的椅子,我发现他喝多了,走路摇摇晃晃。我很想上前扶住他,可是他看都不看我,趔趔趄趄就从我旁边走了过去。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