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两块的还没有腿毛的大土豪温向华,我都爱他们。我爱自己笔下的每个人物。
    自己亲手写崩的感觉一点都不好受,甚至让我觉得脸红。
    机油告诉我,一定要日更三千,但是我却忘了,日更三千的基础,是有足够的激情和热爱
    ,不要让读者失望,更不要让自己失望。
    我其实很难过。你们别讨厌温向华,讨厌我吧qaq,因为都是这个蠢作者的错,才让他蠢死
    掉了!
    我会记得对自己负责,请相信我比任何人都看重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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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大半夜在床上睡不着,想了想还是把这大段话打出来了。_(:3」∠)_
    ☆第54章 我是番外君
    我叫李轩,网名李瓜瓜。是李轩不是李车干,老实说,每次听见别人叫我李车干的时候,我都想把那个人吊起来lj一百遍,,……但是,我李轩是个有节操有三观还格外正直的四有青年,所以一百遍什么的只能在梦里面想想了。
    目前,我是一枚七点的编辑。赚的是卖白菜的钱,操的卖白粉的心。手下的作者,越往上越难调戏,也不知道是翅膀硬了还是翅膀硬了还是丁丁硬了……最后那个是怎么回事,总感觉说这种话不符合我的人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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