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何冤情,旦说无妨。”他先了解了解情况,视事情轻重,再做定夺。
“回大人,民妇原是城外周家村人,早年丧夫,有一个女儿,年方十四,十天前,民妇在地里干活,女儿前往田里送饭,被几名路过的官员看中,强行拉入车内轮(和谐)暴,害我女儿子宫受损,今生无法再孕。”
“民妇将几人告上大堂,哪曾想,审案的县丞李凡与那几人串通一气,硬说是民妇女儿不知检点,勾引他们,民妇的女儿不堪侮辱,羞愤自尽,死不瞑目,还请大人为民妇做主,还我女儿一个公道……”
中年女子声音悲凄,说到伤心处,声泪俱下,围观的老婆婆,中年妇人们许多都受了她的悲伤感染,同情的看着她,望李凡的目光,满是怀疑与责备。
刑部大人点点头,官员勾结害死百姓,事情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涉及到了同朝的官员,必须小心处理,侧目看向李凡:“李大人,可有此事?”
“一派胡言,本官断案讲究的是人证,物证,若那女子真是被人强暴,身上必定有伤痕,可女仵作验身时,那女子身上完全无伤,怎么会是被强?”李凡声色俱厉,居高临下的看着中年妇女,眸中燃烧的熊熊怒火,似要将她焚烧怠尽。
刑部大人看向中年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