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收粮食。
民众除了将粮食交给官府之外,还可以选择交给指定粮商,全县指定7-8个粮商,农民将粮食交给官府指定粮商获得凭证后,也可以作为缴纳粮食的凭据。
而大粮商则按照与官府签订的协议缴纳相应银两,
一些人担心的官府不收粮食逼迫民众将粮食卖给商贩,大家自认为有足够措施预防:
就像前世业务人员依靠提成那样,乡公所里面乡长、差役除了领取正俸之外,其他的主要依靠提成。
平日征收商赋、关赋有一定提成。
征收田赋、丁赋也有提成。
如果民众如果缴纳将粮食缴给商贩,然后在向官府上缴票据的话,乡公所里面乡长、差役与里甲长不过五十提一而已,而如果缴纳实物,则是二十提一。
如此民间刻意选择粮,可以交给所属乡公所或者临近乡公所,还可以交给粮商,减少中间盘剥。
众人一听眼前一亮,想不到乡公所居然有如此多的好处。
经过两年多实践发展,如今农村基层组织基本发展成熟,那就是在过去里甲制基础上,结合现成集市建立乡公所。
一般万人以下的乡公所,乡长与公差各1名。
之后每多五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