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的倭国金银矿一起交给皇明矿业单独成立金银矿司管辖。
只是没有想到这些人竟然老老实实的补齐税收了,这动手的理由就没有了。
就算是太子也不能直接掠夺民财啊,这补交税款既往不咎可是他自己定下的规矩。
从锦衣卫和统计司的调查来看,招远地区每年能开采黄金大概二三十万两左右。实际利润应该有十多万两净金。
朱慈烺自然不会为了这点金子就谁便找个理由把对方给抄家了。
而且就算真的抄家,还真未必能有多少收获,吴桥之乱时招远可是没少被祸祸,这些人可是被搜刮了不少。
现在问题是,目前阶段大明的货币刚从粮本位过度到金银本位制,纸币的普及,急需要压库的金银。
贸易所得虽然能获得更多,但是矿山开采也不可小看,而且矿山开采的金子,等于是双倍的钱。
金子送进仓库是一笔钱,然后在根据库存印刷纸币,这又是一笔钱。
还有就是矿工问题,相比起倭国的矿工,朱慈烺当然更相信大明自己人,目前全国金矿众多,但是论起开采规模还是招远最大。
而且招远距离倭国最近,把这里的矿工派往倭国也最方便。
为了防止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