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重生之盗尽天下 > 正文 第九十二章 嗯 日本啊 想不出名字
春女郎,和中国街边拉客的没有本质的区别,如果有,也只有称呼不一样而已。
    在日本,卖银是违法行为,这很奇怪吧?在一个以情色行业为支柱的国家里,曾经航母都靠着卖银女出国卖银才建造完成的国度,卖银居然是一种违法行为,这种做法真的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不过既然卖银违法,怎么样是不违法的呢?很简单,就是买卖双方不承认存在着金钱交易就好,一口咬定,就没办法。
    日本的卖春(淫)防止法、儿童****(淫)、儿童色情禁止法、儿童福祉法等早已明文规定,用金钱交易的“管理”型买、****行为都是违法。但是,只要不是强迫,满18岁以上的成年人“情侣般”的性行为,又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比如:在各种情色场所,店方可收取酒水、按摩、共浴等费用。
    店方不能收取“性(交)费”,一般都是由客人把钱直接给小姐。即使警方闯进来,只要两者中有一人不承认涉及金钱交易,没有发现已用过的避孕套,警方就无法立案。那些从夜总会带出场的就更是“自愿者”了。
    实际上,除18岁以下未成年者外,只要没有管理者,不是有组织的性金钱交易,警方基本不会干预。
    日本政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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