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更)
奕-劻如愿以偿坐上了********,但下一秒就感觉如芒在背,让他的恼火的是宪政编查管发布的《内阁官制》,以及这份法令幕后的致使人。
第一条,大政统系于内阁,总理大臣为百僚之领袖,佐弼皇帝,抚慰国民,承担国务首要责任。
理所应当,这条没有错。
第二,内阁总理由上下议会票拟之,国会未开前,由皇帝任命之,为过渡时期总理,其内阁诸员由总理提名,皇帝朱批。
既然载沣已经退步,走个形式,这条也说得过去。
第三,如内阁总理因故缺席国务会议,由协理大臣组织之,如协理大臣亦缺席,由度支部大臣组织之,如内阁大臣半数缺席,则该会议最终决议即为无效。
奕-劻在内阁中有绝对优势,这条勉勉强强也可以接受,但接下来的几条,却让奕-劻再也坐不住了。
《内阁官制》第十五条规定,凡总理个人所颁法令,须有负责该部事务大臣副署,否则无效,凡全体内阁成员所颁法令,须有皇帝宝玺加盖,否则无效。
《内阁官职》第十六条,内阁所颁法令,如遭资政院三分之二数否决,既以无效记,如在七日内,再被否决,则为最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