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由于被害人亲属是丁国财被害后两天才报的案,犯罪现场已被破坏。因此,刑事技术人员没有进行现场勘查。9月25号,在陶供认犯罪事实之后,法医在殡仪馆对被害人尸表进行检验。
全身没发现明显损伤,排除了机械性损伤导致死亡的因素,没有做病理检材提取,仅提取了胃内容物、部分胃腔组织和7ml尸血,拍摄了尸体的颜面部照片。同年12月28日,省厅刑事技术检验报告结论:死者胃内容物及尸血中均未检出常见毒药成分!
2000年1月18日,我市局技术大队法医吕静晨同志应南州市局请求,对检验鉴定结果进行过分析。老吕认为从案情上看,死者丁国财喝了有毒的菜汤,对胃内容物及尸血均应检出毒物。但尸体解剖时,被害人已死亡超过60小时,且尸体中度腐败,食物中药物浓度小,可能是未检出的原因。”
明白了,问题出在死因上。
人怎么死得你都没搞清楚,检察院当然要打回来,对他们来说这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正如韩博预料的一样,王大拿起一份材料:“检察院送达补充侦查通知单,同时送达《陶玉玲故意杀人案退侦提纲》,提出,案发现场装‘万灵’苍蝇药的药袋是否提取?药袋是否残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