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重生之大娱乐帝国 > 正文 第六百五十三章 妖股(上)
占股百分之一——个人占韩国分公司百分之十的股权。
    剩下百分之八被唱片集团总事局(其实就是徐存个人)奖励给了对唱片集团有功的人士、一些重要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一些值得培养拉拢的歌星。
    经过评估,唱片集团的净资产为一百二十亿港币,上市前的总股本为六十亿股,每股净资产为两港币——由于这份评估出自香江三家最权威的资产评估公司之手,因此在随后黄百高等人跟香江联合交易所及多家发行收募股的券商谈判时,他们都认可了这三家资产评估公司最初的评估数据。
    在香江联合交易所上市有一条很重要的规则——市值不足十亿港币的企业,联合交易所要求上市流通股份需达到总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只能多不能少。对于市值超过五十亿港币的大集团,则只要求流通股份在百分之十五到百分之二十五之间。至于一些市值百亿港币的巨无霸,联合交易所则干脆只要求其流通股份超过百分之十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自从八七股灾之后,梦工厂唱片集团是首家在联合交易所上市的极具社会影响力及关注度市值超过百亿的跨国大集团。
    因此,联合交易所只要求唱片集团流通股份够百分之十。
    换而言之,唱片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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