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等机构和中国商议后成立,管理A公司的任务可以交给雷昊,也许会多绕几圈,交给雷昊和外资商议好的基金或基金公司。
情况就变得比较明朗了,A公司跟雷霆和LEI是完全**的,雷昊不会分出股权,但又负责管理控股A公司的基金或基金公司,相当于管理成立在中国的B机构。
邱东涵不满意的是,这样做的话,国家对B公司的管制能力会变弱,也无法把雷昊完全拉入局。
“雷总对国家的金融业发展就这么悲观?”邱东涵装作伤心的说道。
“我觉得这种方式很好,大家都有退路,我习惯管理基金、我不会放弃雷霆和LEI**发展的机会、我如果做得不好,大家又可以随时换人,机构成立在沪市,国家也随时管得到。”雷昊说了一大堆的好处。
这其实就是绕过监管,雷昊想得很美,他管理基金、基金管理A公司、A公司参与管理B公司,相当于他管理基金就是管理B公司,最后靠成绩拿股份、资源、利润。
对投资基金的机构来说,也是个可以接受的方式,他们本身就是对中国市场垂涎欲滴又害怕中国的管制力度过高,这样做,大家就是当做一次互相的试探。
再说了,雷昊能被称道的就是金融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