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乐趣在于沉浸在字里行间时猝不及防与作者产生了共鸣,内心欣然发觉自己一直未曾察觉的东西,让作者廖廖数语点破,有一种顿悟后的激动与欣慰。
更高层次的感受是读着读着,在书里找到了自己的往事和旧时的心情,像听一首老歌时必定会在脑海里回放曾经寄托在歌声里的情感片断,触摸文字变成检索旧时光的途径。
于是,读书成为我生命里必不可缺的事情。
喜欢在有阳光的日子里坐在阳台看书。
我会特意盘起头发,穿一件及踝的长裙,肩上搭粉色为主调的丽江纹式披肩,泡一盏金骏眉,捧着书安静的坐在阳光里享受难得的宁静。
读庆山的《得未曾有》需要静得下心来才能体会个中妙处。
也就是简单的一个句子,两个字--椿树,就勾起我遥远的思绪,那些被岁月的尘埃埋葬的时光瞬间跳脱出来,仿佛一句咒语,吹得厚厚的尘埃无影无踪,那段旧时光就这样鲜活的摆在眼前,鲜活的让我的心忍不住抽痛。
旧宅门口的椿树是姥姥在世时种下的。原本若不经风的小树苗越长越壮,在我十岁那年姥姥猝然离世时,它已经有碗口般粗壮了。
姥姥不在了,我的脖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