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是秦风
三年前,她28岁,我23岁。第一天去公司上班,遇到的第一个女孩就是她。
她背对着我,正在电脑前打一堆文件,人事部的同事让我喊她姐,她回过头对我笑,当时我那缺少文学细胞的脑袋里竟然蹦出一句诗:回眸一笑百媚生。
后来回家我翻了上学时买的一本诗集,从里面找出这句诗的出处。原来这是白居易的《长恨歌》,描写杨贵妃倾国倾城的妩媚笑容。我觉得这个女孩比她还要美丽。
每天睡觉前我都期待第二天的黎明快点到,我迫不及待的想见到她。可是见到她我又不知该说些什么,原来爱情会让人不知所措。
她性格温柔开朗,身边有很多朋友。包括那些围着她转的男同事。有时看到她和他们谈笑风生,心里都酸成了柠檬。
恨不得把她变成拇指姑娘放在胸口上的口袋里,只让她听我的心跳,听我爱她的声音。
可是我知道这不可能,她有男朋友,而且快要结婚了。我只好默默守着心中的这个秘密。
偷爱一个人有时也很幸福。有意无意中我竟然能从她无意的流露中寻找出与暧昧有关的隐约情愫。
有次公司让我和她出去采购员工的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