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尽量不给自己犯错的机会。
爸爸每星期都给我们固定的零花钱,妹妹用来买零食,我用来买书。有时钱花光了,妹妹会继续跟爸爸要,我却从来没有张过口。
不知为什么,直到现在我仍然保持这种习惯。
我一直想成为爸爸的骄傲,像个男孩一样。
十八岁那年,我的第一篇文章发表在一本青春杂志上,虽然只是个豆腐块,但在班里也引起不小的轰动。我内心充满喜悦,一直等着周未回家告诉他这个好消息,期待着得到他的表扬,兴奋地不想睡觉。
可是,那次让我很失望。他只是看了看,告诉我不要骄傲,要再接再厉。连笑容都没有。现在想来,他当时可能是用心良苦,怕我沾沾自喜。
后来,我更加努力的创作,当第一篇杂文发表在市级报刊上时,我第一个就想让爸爸知道。
那一次,我记得他笑了。
再后来,我写的诗歌、散文、杂文开始在区、市级报刊杂志上发表,爸爸的朋友看见了夸我当时写的杂文犀利有鲁迅的影子。爸爸听了很开心,特意去新华书店买了鲁迅全集回来,那是他送我的最珍贵的礼物。
当时,觉得好开心,终于得到爸爸的认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