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两金,三十二坛酒,菜不计,就是整整三万二千两黄金,此时经方殷之肚,化无。
也就是说,这一顿酒喝下来,方殷一个人吃掉了几万人吃一辈子的饭。
换个说法,不以粮计,以牛计,十两金子一头牛。
“来了么?”当然,这一顿酒还没有喝完,这是一种罪。
“来了。”喝趴下八个,又来了八个。
“公子——公子——”同样是王孙,更年经一些,八人俱与方殷年纪相若:“方兄!方兄!”
冰火两重天地,人是所见不同,慕容公子正是火海幽冥之花,高贵大气更上一屋档次,浑身散发出一种神秘的气息,以及致命的吸引力。至于正座上的方道士,完全就是不搭边,陪衬也是算不上,一头长发胡乱挽起,半脱棉衣袒胸露臂,浑身散发出一股浓烈的酒气,以及野人出自深山的气息。不搭是不搭,风格各独特,鲜花陪了牛粪,恰好形成反衬,这是一对儿奇妙的组合。
客气客气,称兄道弟,客气一番,接着喝酒。
这一次,慕容公子先吃,慕容公子还没有吃饱,刚才只是装装样子。
慕容公子是有洁癖。
方殷只喝,迅速进入状态,方殷已经吃饱了,时间宝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