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的“之”字,比如性本善的“本”字,方道士发现这两个字妙用无穷,无论加在什么地方都会显得自己很有学问,因此大张旗鼓多多益善地使用着:“今儿个我在山里逮到一个野兔子,啧啧,烤着吃那可真是香得要死!”这是三个月以前故事中的一段,现在方文人讲起来就完全不一样了:“今日本人于本山逮到一个野之兔,啧啧,烤之,吃之,香得要死之!”
要死了!别人听得一个个儿本头都如此之大了,方文人依然洋洋自得说个没完。再比如方道士学会了一个词,叫作:困难。于是乎方道士将自己原来著名的口头禅扔在一旁,但凡有人来问他一件事,而那件事方道士回答不出或是不想回答的话,那么送给对方的不再是那一句“这事儿可是,不怨我!”而是:“这真是一件,让人困难的事情啊!”
是困难,太难了,难难难,老大难,别人都是大摇其头表示困惑并对这样一个人感到很为难,可是方文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他们那是,听不懂!当然了,一人天才的思维方式总是难以被别人理解的,而一个白丁到一个大文学家转变的过程中胡乱用词强行造句总是避免不了的,就如同一个叫花子辛辛苦苦攒了二百两你叫他一下子花出去买八百样东西还得换成铜板还得把每一个铜板都花到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