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诗史并不着急回去,而是朝雇佣市场走去,他已半年没有来看刀疤他们了。
刀疤是一个雇佣兵团的队长,比他大五岁,是在赌场认识的,陈诗史在赌场作弊,被当场发现,差点被打断腿,还好刀疤仗义出手,浪费了点钱才保下了他,所以才有了现在的交情。
一路回忆着,很快就到了鸡冠城城墙附近,几个转弯后就看到了一个满是泥泞的广场,人来人往,摆摊的,呦呵的,络绎不绝,其中一些汉子,身穿盔甲,手持各式各样的兵器,上面血迹斑斑,显然做的是刀头舔血的营生。
陈诗史轻车路熟,来到一个石台前,只见一个魁梧的年轻男子,二十岁左右,正眯着眼睛躺在上面,一条刀疤由额头贯穿眼睛延伸至下颚,触目惊心,嘴里叼着草根,不听地哼着小曲。
“来了?”突然冷冷的说了一句,也不见他睁眼。
“刀疤,别总冷冰冰的,好歹也是老朋友了。”陈诗史笑道。
“半年不见,还以为你死在哪里了呢。”
“有点事。”
“为了宗门选拔?”
“你都知道了?”陈诗史丝毫不惊讶,毕竟他夺得陈家第一也算是鸡冠城的大事了。
“堂堂陈家少爷,家族大比第一,想不知道都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