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极快的在衡量着。
这两份资料说的是同一件事情,但确是以不同的角度和态度形容的。
资料中当然说的全是发生在哈尔省佳红市汤车县有关樱为全的事情,汇报工作的人分别是哈尔省省委书记田龙山同志和中纪委督察室主任冯思哲同志。两人分别就不同的态度向中央汇报了汤车县的问题。
前者说的是这本就是一件小事情,可是督察室确小题大做,硬是因为这一件小事而把汤车县,甚至是佳红市委市政府搞的人心惶惶,这样做是不利于经济发展,不利于安定团结的。还有人家重点强调的就是有关对樱为全同志做出的决定,是汤车县委县政府集体做出的决定,所以,如果这件事情有错,那就一定的组织的错。而组织是不会犯错的,如果真的错了,那也是理解这个决定的人心思有错误。为此,田龙山同志希望中央可以具体的考虑这件事情,然后把督察室的人给调回京都,以还哈尔省一份安定与团结。
后者确是说樱为全同志的事情完全就是一个冤案,可是某些人确是以组织的名义硬是给樱为全同志套上了帽子。本着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的党的做事宗旨,督察室插手了这件案子,并打算以些事为典型,让所谓的汤车县一级党组织对先前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