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显示鹏飞公司要在这里大干特干不会走的想法,一付十年租金,这就等于是五十万元入了县财政局。
在91年贫穷的大湖县,五十万元绝对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而一年的五万元租金更是让孙书记和方县长笑的合不拔嘴。对于这种根本就没有什么用场的第三高中,还可以废物利用,为大湖县一年创收五万元,绝对是值得大书特书的事情。
冯思哲本来是想让鹏飞公司买下这块地的,想必也用不了太多的钱,至多一百万足矣,可孙书记和方县长似乎有些不同意见,也许那时在中州的改革开放步伐还是太小,他们还没有什么心理准备把国家的地卖给私人吧。即然这样冯县长也就不好勉强,便以看似是天价的一年五万租金拿下了这块地。
而一年五万看似价格在当时很高,但要注意,这可是一签就是十年的合约呀,这头一两年还好一些,但从第三年开始,五万租金能拿下这么大一块地,当然就是赚到了,绝对的便宜。当然纵然就是不能现在买下这块地,冯思哲还是替鹏飞公司与大湖县委签定了一份合同,那就是如此有一天政策允许了,这块地要卖的话,那鹏飞公司也有优先权。
这一个优先权就等于把这块地给写了鹏飞的名字,实在是大赚特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