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披风送给你。”
十三郎哧的一声笑,说道:“编点像样的好不好,当我是傻“MM玩真的?”
那件披风还在枪王身后,老实讲并不好看,一点都不像极品法宝:因沾染了太多鲜血,它的颜sè暗黑中透着紫,又不是那种纯正的紫,而是血液放久甚至发臭之后才具有的酱sè。十三郎很奇怪这件事,按理说法宝不沾血是最起码的品质,为什么披风不是这样?偏偏枪王之前一本正经拿它当宝贝,比那根枪看得还要重。
枪王点头,回答道:“从今日起,札本座一心伺枪,披风王这个名号,不会存在了。”
本王变成本座,十三郎哭笑不得,说道:“那也不用连杀手锏都扔掉吧?我从来不嫌宝物多,越多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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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王挥手打断,说道:“经过这一战,我明白了一条道理。”
十三郎大为好奇,示意自己在听。
枪王说道:“这件披风,当我用到它的时候,意味着死期已至。”
十三郎哑口无言。
枪王斟酌说道:“或许可以这样讲,看到它,我会觉得自己随时有可能死。”
“呃…”
十三郎不知说什么好,心里想这货没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