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赵四娘家 > 正文 第一百一十二章 讹诈钱财
   赵元娘接续说道:“不仅如此,《大燕律》中明文规定,妇人除了犯下死罪和奸罪必须入狱监禁,其余犯罪一律交由家属看管,听候传唤,不得关押入狱。
    “赵成蓝为了一己私利,纠集多人聚众闹事,幸而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就算知县大人认定她是想要借此谋财害命,她也只是未遂,罪不至死。如若不是犯下奸罪,她何德何能。能让知县大人另眼相看,破例将她打入大牢?
    “三叔家作为苦主,为什么在他们主动撤回状纸后,赵成蓝还必须要交纳银钱赎罪?恐怕那些银钱不是因为聚众闹事而交纳。而是用来赎赵成蓝所犯下的奸罪的吧?
    “此外,律法上规定,每十杖赎钱为六百文钱,那么一百杖就应当交纳六十两银子。听闻咱们静海县的知县素来循规蹈矩,按律办事。我就不懂了,是知县大人他看赵成蓝特别不顺眼,非要她交数倍于常的赎罪银?还是你们不好意思告诉咱们,其实赵成蓝不止被判一百板,知县大人破天荒地判了她一千板?又或者是……你们故意来讹钱?”
    在有理有据的追问面前,赵老爷子一行三人的慌张神色就足以证明赵元娘所猜全中。
    可赵老爷子从来都拿三房当傻子看。当年人赃俱获的赵成蓝和赵永年都愣是被他给洗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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