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重生八八年 > 正文 前世番外--三姐的粉笔

    第三,我没钱,什么也不会。

    只能跟着二姐介绍进工厂,在流水线上给玻璃瓶贴标签。一天正上班是十个小时,一天我贴掉大概一万张。前一个星期做下来,我手都抬不起来。然后,慢慢就习惯了,一到工厂旺季,我就要加班,每天至少上十四个小时。

    不过,我在工厂里工作了两年,工厂的生意越来越差。以至于我和二姐一天只能上五个小时班,工资越来越低。便一起下班后,去捡马路边的塑料瓶,饮料瓶子之类的拿到废品站去卖,好多赚点钱给寄回家。

    回家过年,二姐相亲,有了对象,再没去广州打工,而是跟着对象一起在县城做起了小生意,开了个小店。而我,便孤身一人在广州打工,半年内我换了四个工厂,最后,遇到了我的初中同学。

    李承恩,我的初中同学,也是我的老板。

    他家开了个小的皮具厂,生意还不错,对我也很好,很照顾。当我正觉得在这边工厂做得很好的时候,爸爸的一通电话把我叫回了家。

    路清河考上了安沙市的师范大学,她终于如愿以偿的考入了爸爸所希望的学校。只是,他们把我叫回家只是为了把赶紧嫁出去,给路清河凑学费。爸妈找了一个家里在玉云乡有一个门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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