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仔细想想,现在的这些互联网巨头,有几个不是靠侵犯别人知识产权起家的呀。
网络上的各种盗—版电影,各种盗—版,各种盗—版音乐,乃至于最初的聊天软件,最开始卖高仿a货的网购平台,有哪一个不是靠侵犯知识产权发的家?
而且这种侵犯还是国家默许的,不对,甚至都不是默许,而是国家公开支持的。
在零几年的时候,如果你是一个作家,一个歌手,一个电影人,当你发现关于你作品的侵权,而去有关部门告状的时候,有多人得到了这样一种答案:“对不起,这是为了国家发展而必要的牺牲,请你理解,请相信国家,一切会有回到正规的一天的。”
这种情况下,中国的互联网行业怎么可能会发展不起来,像张朝这样的网络大亨,又怎么会怕什么区区的广电总局。
所以说,当大家抱怨没有好的艺术作品的时候,真的要想想,在那个写一本书倒赔两年工资,拍一部电影黄两三家小公司,刘欢录一张新专辑都要倒赔三百万的年代,谁还玩得起艺术啊?
不过好在这一点上我们国家还是有信誉的,大概在零八年之后,随着这些网站已经发展了起来,国家的监管力度也就开始严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