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在了一起:“今天这回录歌,除了那天你们和黎华合作过的《荷塘月色》,其他的歌暂时没有需要古筝和笛子的,所以今天,你们的事情大概要少一些,但希望你们同样也最到完美。”
曾昭斌咯咯地笑:“哪儿那么容易完美啊!我在学校,吹得再好,老师再怎么表扬,也不会轻易说完美的。”
张姗也微微点:“不过,那歌里的古筝倒没什么难度,我保证不拖后腿儿。”
看着她俩似乎相互心有戚戚的模样,毕文谦彻底认输了。
虽然比起那些乐器独奏的曲目,这个时代的中国流行音乐的伴奏的确偏于简单,但这不是可以轻视的理由啊!连这些“孩子”都……好像是一边玩儿一边把钱挣了……
呆了好一阵,毕文谦终于把立即拿一首编曲既有难度又有效果的歌出来的怨念驱散,开始盘算另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流行音乐里,对于多数歌曲来说,节奏感是不可忽视的,而这方面,最适合的乐器,莫过于鼓了,各种各样的鼓——在场的人都不会,自己也只在上辈子耍了点儿皮毛,只是个纸上谈兵的水平,更不可能边打鼓边唱歌了——那是老鹰乐队干的事情。而如果要和唱片公司临时要人的话,找不找得到是一个,黎华是否预留有这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