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五十一年(1712)十月初五,科场案案发一年后,穆和伦、张廷枢将三审结论奏上:主考左必蕃纵容舞弊,革职查办;副主考赵晋,同考官王曰俞、方名因受贿判斩立决;程光奎、吴泌等生员贿买考官,骗取功名,分别拟绞或枷责;两江总督噶礼卖举无迹,但审案不力,该受切责;江苏巡抚张伯行捕风捉影,诬劾朝廷重臣,当革职论处;噶礼参张伯行各款“俱实”,免议。
这一次的结果可谓煞费苦心,表面做足了文章,公开处置赵晋、王曰俞、方名等一干查有实据的考官、举子,为江南士子出了一口气。看起来,似乎比前任钦差要厉害得多,但在互参案上,一如他们的前任张鹏翮所奏,称噶礼与舞弊案无关,张伯行所参噶礼各款“皆虚”。
已经被免职的张伯行倒是依旧无所畏惧,又上了一道奏折,说:“科场舞弊只惩从犯,不惩首恶,难抚江南人心。朝廷王法不治枉法封疆大吏,此风若长,大清朝刑律将名存实亡。我张伯行革职事小,朝廷安危事大,请陛下再派贤臣重新审理。”
康熙皇帝看了三审的结论和张伯行的奏章后很是感叹,说,“张伯行居官清正,天下之人无不尽知,允称廉吏,但才不如守,果系无能。噶礼虽才具有余,办事敏练,而性喜多事,并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