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使先生,我是奉我国总统阁下的最高统帅令,前来向公使先生递交国书。经我国政府调查,日本台湾殖民当局于去年至今的流感疫情中涉及对岛上我华人同胞罔顾生死,致使数万华人惨死疾病之中;今年三月朝鲜半岛混乱中,日本朝鲜殖民当局涉及屠杀及劫掠我中华民国公民一十七人,致使其财产损失超过七千元;在过去三年中,日本帝国所属海军多次撞沉、击沉或非法扣押我国渔船商船,致使我国损失逾百万;同时,日本帝国还在一个月前,公然派兵潜入我国境内,炸毁我国重要之军事交通设施。”
“我国多次向日本帝国提出严正抗议,在多次与日本帝国交涉未果后,根据我国宪法第三条、宪法第十七条、宪法第五十一条、宪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国防法第五条、国防法第十二条、国防法第三十九条。我国最高统帅李汉总统以召开紧急内阁会议并做出的决定,从西元1919年4月20日凌晨六点钟起,我中华民国正式与日本帝国中止外交关系进入战争状态。并向日本所有驻华外交官发出驱逐令,限其于七十二小时内离开我国境内。所有日本在华侨民,也必须在七十二小时内离开我国境内,一旦超过时限,我国政府很难保证这些日本侨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这是国书,请您接好了。公使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