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说到底,他们终究是马玉祖母的儿子。
这种血缘关系下,打断了骨头还连着筋。
张宗卿在签署马玉这两个叔叔处决文件的时候,就已经是想到了这一点。
但国法就是国法。
联合zf的法律条文,又怎么能够当成一纸空文呢?
而且那两个人是连自己侄女都能够出卖,以换取荣华富贵的人。
他们又有何面目苟活于世?
张宗卿可不是有人要将自己未婚妻送去当妾。
自己还能忍气吞声,让他们逍遥快活活着的主。
所以张宗卿在签署二人处决的命令时,没有丝毫的犹豫。
如果说张宗卿有什么愧疚的话,那也只是对马玉的祖母一人。
毕竟他亲手签署了处决马玉祖母两个儿子的命令。
“祖母一连病了三天,期间她谁也不愿意见,并非不是不愿意见你,实在是伤心过度。”
“她让我带给你一句话,说你不必自责、因为你是对的。”
“三叔与四叔两人是多行不义必自毙,他们自己种下的因,就要自己摘下这个果。”
“国法之下,没有所谓的人情,祖母是大家闺秀出身,她是个极为明事理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