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二九年,日内瓦公约组织签署了《关于战俘待遇的公约》,条约对战俘的待遇做出了明确规定,“拘留国应对战俘负责,并给予人道待遇和保护……未经主管法庭作出决定之前,此人应享有本公约的保护。”
而早在一九零六年,清政府便签署承认了《日内瓦公约》,所以,信奉了两千多年儒家思想的中国自然不会违背这一公约。
加之此时国家贫弱,中国政府寄希望于国际社会的同情和支持,就更不敢违背这一公约了。
仁义大度的人自然比睚眦必报的人更容易博得同情和支持!
因此,抗战伊始,中国政府就提倡优待战俘。
这些事,李四维自然知道,可是,他做不到!
曾经,他也想成为一个宽容仁义的人。
后来,他明白了,当自己重生在大场阵地之时,就已经失去了这个资格!
当然,他也从未考虑过私自处死战俘的后果,毕竟,有谁会来追究他一个小小的团长?
可是,当他听了冷锋的话,就知道自己错了。
有了光明集那把大火,岂会没有人注意他?
可是,如果为了一个狗屁公约就放弃复仇,哪还当个啥人?!
李四维不动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