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么?!怎么会跑到我这里来?!”
蒋玉成几乎就要喊出声来了——对于签(神兽)作者来说,卖身投靠点娘的第一步,是把一式两份的,签好作者名字的合同寄给点娘编辑部。点娘编辑部确认收到这份合约之后之后,作品状态就改过来了。
但是从法律角度严格意义上讲,签(神兽)的过程并没有完成——签好作者名字的合同,还需要送到点娘法务部门,来进行一系列极其复杂的处理。等到这些处理都完成之后,法律意义上的签合同也就正式完成了——然后点娘就会把其中一份盖上了点娘公章的合同寄回给作者,让作者自己留着。虽然对于大神以下,以后没有跟点娘对簿公堂的潜在需求的作者来说,这份合同实在没什么用,但是必要的法律程序还是要走的···
按照时间计算的话,蒋玉成估计自己回寄的合同差不多也应该是现在寄到了——可是现在,自己的合同不知道跑到哪去了,为啥奈奈的合同反而寄到自己这里来了?
诶!不过····这没准是个大好事呢?···
这样一来的话,困扰蒋玉成很长时间的证据来源问题,就迎刃而解了——粗心大意的邮递员把这封信投到了自己的家里,那么“自己是怎么知道神巫奈奈就是小琪的”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