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
她喜欢写作,而且也擅长写作。
“小时候的我整天沉浸在自己的白日梦里,无休止地编故事,偶尔从梦境中走出来,就会折磨我可怜的小妹妹,逼着她听我讲故事。陪我玩那些由我胡编乱造的游戏。后面在我六岁的时候,我写出自己第一个故事,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也许我一辈子都会写个不停。”
罗琳一边喝咖啡,一边向林智玲讲述自己过往的经历。这些都和林宥伦手上的资料一一对应上。
“说了这么多,林小姐你真的准备出版我的这部?”
“不是我,而是我的老板!”林智玲的回答让罗琳更加放心,因为她也不觉得林智玲这么年轻就可以拥有一家出版社,只是不方便说出口。
“那么我什么时候可以和林小姐的老板见面?”罗琳很努力地使自己的语气听起来不是那么的迫切,但实际上她真的既需要一大笔钱来聘请一个更好的律师来打赢争夺女儿抚养权的官司。
“如果罗琳女士确定已经准备好了。我现在就可以带你去见他。”林智玲很肯定地回答说。
“林小姐的老板会不会介意我带着女儿一起过去?”罗琳倒是想立刻就见一见林智玲的那位老板,但又不放心把女儿一个人丢在家里。